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、促进工作,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,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共青团亚新平台(中国)委员会2018年度“两优一先”评选活动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1.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亚新平台(中国)的所有共青团员(包括28周岁以下的中共和中共预备党员)、共青团干部以及基层团支部;
2.“两优一先”具体评选项目为“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”、“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”和“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”,其中评选出校级“优秀团员”17名,“优秀团干部”6名,“先进团支部”2个;
3.根据学校团委相关政策,获得“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”推荐资格的团支部将获得“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”追加名额1个;
4.“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”和“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”不能兼得。
二.评选条件
1、优秀团员评选条件
(1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、四项基本原则,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;
(2)模范履行团员义务,遵守团的纪律,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及时缴纳团费;
(3)积极参加直选、推优、团支部建设、团校培训、理论学习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科技文体等各项活动,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
(4)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在学生中威信较高;
(5)参评优秀团员的同学需学习态度端正,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;
(6)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成为“志愿辽宁”注册志愿者(见附件2);
(7)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。
2、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
(1)政治立场坚定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;
(2)在学校、学院、级队等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团学干部,原则上为2017级及以上学生干部,包括各级队干部、支部(班级)干部、学院第十一届团委、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、职协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、学院自强社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、学院阳光心理健康协会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;
(3)了解团的业务知识,经常创造性地开展富有成效的共青团活动,在工作范围内,为建设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发挥核心带头作用,工作成绩显著;
(4)模范履行团员义务,遵守团的纪律,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及时缴纳团费;
(5)积极参与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直选、推优、团支部建设、团校培训、理论学习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科技文体等各项活动,成绩突出;
(6)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成为“志愿辽宁”注册志愿者(见附件2);
(7)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学习成绩优良,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。
3、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
(1)团支部具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,能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;
(2)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,各种工作手册记录完整(完整的 2018-2019学年“三会两制一课”会议记录),团支部建设工作内容丰富,形式多样,能及时缴纳团费,作好团员证的管理、使用等常规工作;
(3)团支部能定期组织支部成员进行思想政治学习、时事要事探讨,支部成员信仰坚定、政治素质高;
(4)团支部建有规范的推优工作制度,能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团员的评议、考察、写实工作,有效地提高团支部成员的政治觉悟和素质;
(5)团支部在本单位内先锋作用明显;
(6)在全校团支部建设工作评比中表现突出、成绩优秀的支部优先考虑。
4、先进团支部评选参考条件细则
(1)团支部组织建设、思想建设与文化建设工作开展状况;
(2)团支部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;
(3)团支部运用新媒体情况;
(4)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;
(5)团支部特色工作的开展情况;
(6)团支部成员的学习平均成绩。
三.奖励办法
1.对获得校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、“先进团支部”的个人或集体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;
2.对获得校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、“先进团支部”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宣传表彰。
四、相关说明
1.个人或集体参评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、“先进团支部”要逐项填报申报表(见附件3、附件4、附件5);
2.因团支部获得“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”而产生的追加名额须由对应团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,如本团支部内无合适人选,可放弃,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,若出现冒名顶替者,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,申请表要求与先进团支部申请表装订一起上交;
3.“优秀团员”称号由各级队团总支组织评选;“优秀团干部”及“先进团支部”由学院团委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材料评选;
4.所有申报者必须完成“志愿辽宁”网上注册;
5.上交个人申报表时,须在申报表(限一页)背面打印电子版“志愿辽宁”服务证明(见附件2)。
4.“优秀团干部”及“先进团支部”的登记表及申报材料需在12月18日11:00前交至学院217办公室,纸质版一式一份,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于12月18日中午11:00前发送至phtuanweizuzhibu@163.com;“优秀团员”的登记表和申报材料需以级队为单位,在12月18日11:00前交至学院217办公室,纸质版一式一份,电子版材料于12月18日中午11:00前发送至phtuanweizuzhibu@163.com;“先进团支部”随登记表需一同上交完整的2018-2019学年“三会两制一课”会议记录。
5.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及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结果将作为“五四”评选中优秀团员标兵、优秀团干部标兵及十佳团支部的评选依据。
五、各级队优秀团员名额分配
2015级队:院级优秀团员6人,包括校级优秀团员3人;
2016级队:院级优秀团员12人,包括校级优秀团员6人;
2017级队:院级优秀团员12人,包括校级优秀团员6人;
2018级队:院级优秀团员4人,包括校级优秀团员2人。
共青团亚新平台(中国)委员会
2018年12月10日